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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作者:有车就行 2021-08-29 1124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令)规定,以下情形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1、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3、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六十条: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124号)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总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单位车辆还须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交验车辆。

此外,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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