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夜间行驶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是一起的,其评判标准如下: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 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5、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不合格;
7、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8、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9、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项目不少于5项,随机产生,顺序不固定;所有的灯光一定要等语音播报完了再操作,千万不要抢灯光,否则很容易挂科。
注意事项:
1、切记要等电脑语音完整播报完毕后5秒内完成灯光操作,否则过早操作就会判不合格;例如“前方通过急弯、坡道、拱桥、人行横道”这句电脑播报时比较长,容易过早操作;
2、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时,动作要干脆利落,5秒内完成2次交替使用远、近光灯,否则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