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自行车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行驶几米行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理解为靠近右侧的边缘行驶;目前,有规定自行车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行驶几米规定的城市有以下两个:
1、上海市: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和下列规定:(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二点二米的范围内行驶;
(四)不得逆向行驶;(五)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2、广州市: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